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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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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2.0076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7.5618公顷位于禁止建设区。为落实上述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告: 一、调整方案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涉及落实地块共1个,总面积9.5694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管制分区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部分建设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地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涉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5694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大鹏新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9.56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9.5694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8.2258公顷,其他土地减少1.3436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9.569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2.0076公顷,禁止建设区减少7.5618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大鹏新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二、公告说明 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457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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