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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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深圳市商务局制定了2022年出口额800万美元(含)以下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防范收汇风险。统保企业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免费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无需缴纳保费。保障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目前,保单申领工作已开始。请各企业于6月15日前,登录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中央标准应用-金融服务-出口信用模块”(http:\/\/sz.singlewindow.cn\/)领取保单。 领取保单咨询电话:0755-89983644、0755-89980874 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热线:0755-83165355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简介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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