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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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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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