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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诊所类别医疗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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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 为使诊所医疗服务供给更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多元化、高质量发展,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要求,即日起南山区诊所类别医疗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社会医疗机构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了解、办理“诊所备案”业务。我局将做好诊所监督管理,推动南山区诊所规范化健康发展。 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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