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4家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件注销及逾期失效情况的通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经核查,截至2023年7月,共有4家企业港口经营许可证件已注销或逾期失效。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港口经营许可证件(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港口经营许可证注销及逾期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7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7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