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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招募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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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社规〔2023〕3号)要求,我市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现招募一批有意向在新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作为学员,享受相关指导服务。申请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二)年满18周岁,已获得或正在攻读境外副学位(含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副学士文凭等)及以上学位、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有意向(或已经)在深圳就业创业。 二、可享受的服务 (一)职业指导服务(已就业学员)。根据学员需要进行一对一当面或线上交流辅导,讲述职场文化和经历,指点职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 (二)实习指导服务(未就业学员)。导师提供诸如“工作助理”等实习岗位,让学员协助导师处理工作事宜。 (三)求职推荐服务(未就业学员)。导师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桥搭线。 (四)参与公益活动。参加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享受导师提供的职场讲座、创业辅导、企业访学等服务。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通知。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发布招募通知。 (二)申请。有意向报名的港澳籍人士,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un@dpxq.gov.cn,申请材料如下: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申请表》;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身份证; 3.学历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四、学员学习期 学员学习期不超过1年。 五、咨询电话 0755-28336720。 附件: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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