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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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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4〕220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议事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汕尾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郑海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延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许伟明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陈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余振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博府 市科技局局长 黄宝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戴德旺 市财政局局长 陈良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豪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奕巡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 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雪欢 市商务局局长 叶胜勇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俊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友明 市国资委主任 赖建利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卓国贤 市统计局局长 李 婵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郑少琴 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申 深 市税务局局长 林建雄 汕尾海关关长 袁进明 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行长 林炜东 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战略谋划,审议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推动制造业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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