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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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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