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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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表决通过: 任命代正琴、高鑫鑫、黄任仟、彭迎接等4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从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9年1月10日止)。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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