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龙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月26日至2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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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书坤,副主任罗丽娟、郭雁通、董吉孝、李一坚、李昆刚出席会议,副区长张玉庆,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马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区委同意,定于2024年1月26日至27日召开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期两天。会议期间将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区计划、预算报告,审议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以及选举。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体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委意图、主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大会全过程、各环节。全体代表要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审议、积极发言,为龙岗发展多出好点子、多谋好思路。全体人员要严格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大会良好会风会纪,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当天,会议还审议了《龙岗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龙岗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草案)》和《关于龙岗区2023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文件,并审议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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