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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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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数据统计周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sz.gov.cn)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邮政编码:518040;咨询电话:0755-83168666;电子邮箱:msc@jtys.s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1条,其中,政策法规10条,通知公告315条,政务动态271条,其他栏目信息675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件,申请数量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停车场管理有关政策制定、许可办理、监管执法、智慧停车等职责以及有关社会停车场充电设施安全监管职责于2023年5月20日起调整由我局承担。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信息76件,不予公开信息11件,无法提供信息30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环节各流程的工作要求,强化主动公开范围动态调整、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舆情风险防范化解等。 (二)严格平台内容监管。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发布平台内容监管,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的审查内容、规范程序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坚持分级分类审核、确保先审后发,并对重点内容进行反复校核,对历史信息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2023年,针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错敏字词、栏目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等问题,已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认真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开设或优化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等专题专栏。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审批程序,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做到答复口径准确、规范、便民,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四)落实监督考核机制。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有关监督与考核规定,明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统筹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及业务培训,按年度通报全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情况,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92734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583203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21566行政强制474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6361.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881005132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331000337(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33510014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000001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3000003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6100007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71000129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0000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3000003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8000008(七)总计11581005129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00000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11210001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网站内容审核仍需强化,部分历史信息出现错敏字词、泄露隐私信息、地图审图号缺失等情况,部分栏目出现链接失效、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二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升,部分政策法规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图片图表、卡通动漫、在线访谈等创新解读形式运用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先审后发、未审不发,审核不合格不发。历史稿件定期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历史信息错误,对保障难度高、更新频率低的栏目进行整合优化,切实保障局门户网站内容安全。同时,进一步扩宽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形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方式开展解读,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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