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变更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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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19710661K。 三、变更事项: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由钟思喜变更为肖文强。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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