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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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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史鹏琛、刘宏科同志辞去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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