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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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3 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刘永安等4人《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附件:1.刘永安《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2.路国猛《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3.韦剑峰《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4.温志强《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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