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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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王丹凤、张浩、郑港、胡细银、浦文浩同志(按姓名笔划为序)辞去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胡细银同志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现予公告。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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