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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大鹏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拟聘用专家名单(第二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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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大鹏新区应急管理专家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应急管理专家库内专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实行动态管理。第三季度,经各单位广泛推荐,我办严格审核、择优选用,更新形成“2024年度大鹏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人员名单(第二期)”。现将拟聘用专家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 二、公示期间,各单位及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59648;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4217办公室)。 三、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依据,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办将按规定予以保密。 附件:2024年度大鹏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人员名单(第二期)深圳市大鹏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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