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水务局到东莞开展茅洲河协同立法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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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10月18日,深圳市水务局会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商讨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事宜。 协同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后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确定的立法工作机制,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旨在促进深莞两市加强区域协同,共同解决跨区域的涉及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会上,深莞双方参会人员就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内容进行了积极发言和热烈讨论,就立法形式、架构、内容等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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