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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就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举办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00-17:00; (二)地点:南澳码头项目部会议室(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沙路13号)。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0人,包含市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材料 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附上以下材料报名: 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内,通过现场报名、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 信函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焦工,0755-89263093; 邮箱:jzgws@dpxq.gov.cn; 联系方式:焦工,0755-89263093。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认人数的,我单位经审核对比后,将于12月15日确定参加人员名单并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应来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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