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调整抢险期间交通管制道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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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抢险救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调整抢险期间交通管制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12月14日6时起恢复沈海高速(鹤洲立交至塘头立交段)双方向通行。 二、继续双方向封闭洲石路(鹤洲路至九围路段),请洲石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车辆绕行松白路、南光高速,西往东方向行驶车辆绕行广深公路(107国道)。 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留意导航提示,按照交通管制设施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生效,结束时间另行通告;《关于调整抢险期间交通管制道路的通告》(深公交通[2024]284号)同步废止。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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