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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商会变更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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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商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商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2659737X5。 三、变更事项: (一)法定代表人由李建齐变更为陈海涛; (二)章程变更为2024年11月27日会员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特此通告。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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