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大楼的租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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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深圳虚拟大学园是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大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总建筑面积32516.58平方米,共9层。本期可供出租面积合计1,870.17平方米。具体招租房源信息如下: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大楼研发办公用房公开招租信息序号房号建筑面积(㎡)用途备注1实验室平台大楼A414-415116.01办公研发2实验室平台大楼A41640.9办公研发3实验室平台大楼A41740.9办公研发4实验室平台大楼A418-419119.17办公研发5实验室平台大楼A42269.61办公研发6实验室平台大楼A60942.64办公研发7实验室平台大楼A61042.64办公研发8实验室平台大楼A620-621131.12办公研发9实验室平台大楼A622104.53办公研发10实验室平台大楼B60334.19办公研发11实验室平台大楼A714-715114.78办公研发12实验室平台大楼B70537.06办公研发13实验室平台大楼B706-707113.23办公研发14实验室平台大楼B708-709113.23办公研发15实验室平台大楼A818-819117.49办公研发16实验室平台大楼B90538.8办公研发17实验室平台大楼B906-907113.23办公研发18实验室平台大楼B908-909113.23办公研发19实验室平台大楼B91039.3办公研发20实验室平台大楼B91139.3办公研发21平台大楼九楼A区288.81办公研发本场地仅针对博士、博士后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公开招租合计1,870.17二、政策依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实施办法》。三、入驻条件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入驻标准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具体条件为:1.主要从事新技术或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项目);2.申请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3.申请入驻的项目应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的发展导向;4.运营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想要了解、掌握及驾驭能力;5.具有港澳高校背景的创业企业(项目)优先考虑。四、空间与期限限制(一)每家创业企业(项目)申请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生物医药、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创业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五、配置标准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为一般装修,部分为毛坯房。六、分配规则申请入驻单位(项目)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按评审专家意见并结合园区整体规划遴选入驻单位(项目)。七、租金价格创新型产业用房按使用场地的建筑面积收费,月租金价格为60元\/平方米。八、免租期入驻单位自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起,租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给予20天免租装修期;租赁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给予30天免租装修期。九、申请与审核(一)在线申请(初审)有意向申请单位(项目)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按要求在线提交信息(以单位申请的请填写单位全称,以项目申请的请填写项目全称,名称前后保持一致)。(二)资质审核(复审)企业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传资质审核材料。资质审核材料清单如下:1.深圳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创业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2.填表承诺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3.深圳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推荐函(推荐单位盖章);4.商业计划书;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扫描件(项目申请的可暂不提供);6.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扫描件;7.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扫描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上述1、2、3、4项材料请登录深圳虚拟大学园(https:\/\/www.szvup.com)-办事指南-企业入孵-资质审核材料清单下载。十、评审与入驻(一)资质审核材料验核齐全无误后,我中心组织申请单位(项目)审核答辩会;(二)安排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项目)看房,确认租赁意向,拟定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三)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在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入驻条件的,我中心书面通知拟入驻单位并在用房平台进行租售结果公布;(五)拟入驻单位收到通知后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申请单位存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我中心依法取消申请单位入驻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入驻申请。十一、受理部门与联系方式受理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26551969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联系邮箱:ccm@szvup.com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深圳虚拟大学园R4大楼B302(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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