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公布三防责任人及联络人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现将我单位三防责任人及联络人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三防责任人及联络人名单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