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民政局(本级)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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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经梳理,现将深圳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我单位2024年度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深圳市民政局(本级)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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