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南澳港澳流动渔民协会变更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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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南澳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南澳港澳流动渔民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C17548440Q。 三、变更事项: (一)业务主管单位由深圳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变更为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二)章程变更为2025年1月15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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