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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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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10名。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以附件1职位表要求为准);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5.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政务处分期间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入职或任职试用期的; 7.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发至选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身份证、任现职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日截止,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二)考试 选调单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入围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各职位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对于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位,原则上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职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环节名额之比为1:3。对于只进行面试的职位,可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情况酌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高于1:10。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职位名额3倍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选调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三)组织考察体检 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期间由选调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选调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递补 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按相应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结合各方面情况,由选调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不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5月31日。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选调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经选调单位综合研究后减少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 (五)本方案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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