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的通知(2025年第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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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深应急规〔2020〕4号)等规定,经区应急管理局检查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核实,现撤销深圳市正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详见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并予以公告。企业自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依据有关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的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2025年第1批次)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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