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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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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重点围绕专项资金的依据、部门职责、使用范围、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项目管理等内容开展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5日(周五)下午2:30-5:00。 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9名。 市民代表9名。听证参加人人数产生方式市民代表9名自愿报名合计9名-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优先从下列人员中选择: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2.具有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的特定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专业人士;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如人数仍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2人)。原则上不限制新闻媒体报名数量,若预定听证参加媒体人数过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法。 在本通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csc@jtys.sz.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志清,联系电话:0755-83275873。 (四)相关证明。 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员相关证明听证会参加人市民代表身份证(居住证)旁听人身份证(居住证)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身份证(居住证)、记者证 附件:参加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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