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关于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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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工作,拟建立评估机构预选库。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 二、项目位置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三、房屋征收部门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五、委托内容 对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 七、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承诺书》(附件2)。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7:30时止。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1205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755-84309468。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九、其他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最终确定1家评估机构,从事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三)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评估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特此公告。 附件∶ 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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