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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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拟定的《202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予以公示。《202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一览表编号辖区街道单元名称申报主体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嘉鹏城投资有限公司25422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用地面积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应清退用地398.74平方米;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④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古树,需按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与《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规定落实保护要求。特别提示: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3楼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新屋园居民小组 (四)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s:\/\/www.dpxq.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 (二)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 联系电话:0755-28336265 特此公示。 附件: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草案)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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