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未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检查结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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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告2024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2024年度年检结论。 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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