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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退出消防员首次在深安置工作待选岗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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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首次在深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退出消防员首次在深安置工作待选岗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5-88159701;联系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4213室。 附件:大鹏新区首次在深安置工作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表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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