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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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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近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的通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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