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减免深圳市鹏新旭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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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深圳市鹏新旭技术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主要用于清洗、研磨、机组冷却,产生的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以及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二期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坪山河,生活用水通过厂区内部污水管道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同意该司免于缴纳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正常征收。期限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0日 联系人:张俊武 联系电话:830778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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