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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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3条,其中,政策法规12条、通知公告329条、政务动态142条、其他栏目信息48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9件。 (一)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信息审核责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准确、规范。 (二)深化重大政策公开。完善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计划、结果等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解读权威性和针对性。2025年,共通过局门户网站组织开展意见征集调查活动7次,参加交通广播电台“民心桥”节目1期、回应61个交通民生问题,切实保障公众对交通领域重要事项的知情权。 (三)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按程序审核拟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对已发布的历史信息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切实保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2025年,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错敏字词、栏目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等问题,均已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优化公开答复格式,规范答复口径,提升答复质量。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09件,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超时或答复不规范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13434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607697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6545行政强制2164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3046.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791100192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000019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51000046(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465000455(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100000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000013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000001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200011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27100023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61000158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1000012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1818001102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30000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01112000002003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多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问题,下一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多元化发布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公众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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