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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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光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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