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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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1〕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水利(水务)厅(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粮储局、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 业 农 村 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教  育  部科  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政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  利  部商  务  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 民 银 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 家 能 源 局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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