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第1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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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4号 为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特制定《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从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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