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第4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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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们对《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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