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7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 第17号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注销名单予以公告。未予批准的,我委将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告知申请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颁发。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2.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注销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6/08/30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