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 2008年第3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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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8年 第36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9个行业,共50项高效节能技术。 附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8/06/17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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