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 2008年第8号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年 第8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 质检 总局 国 家 认 监 委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8/01/22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