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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51批) 2007年第5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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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7年 第54号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51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51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九月八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7/09/18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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