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深建物管〔2021〕7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3月10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6年3月9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