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克庆、张家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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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18〕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8年11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林克庆、张家明为北京市副市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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