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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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4〕20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0∶23。   二、警报试鸣范围   本市五环路以外区域。   三、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7分钟。   预先警报:10∶00至10∶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10至10∶1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20至10∶2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和临时来京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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