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京技管〔2022〕89号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7月13日第15次主任办公会的决定,下列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非住宅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技管〔2015〕20号)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云办公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0〕12号)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京技管〔2020〕30号)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实施细则》(京技管〔2013〕14号)   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鼓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10〕2号)   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军人才创业发展基金实施细则》(京技管〔2018〕95号)   7.《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京技管〔2019〕35号)   8.《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招标备案的试行办法》(京技管〔2005〕29号)   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劳务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京技管〔2005〕70号)   10.《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掘动路面、占用道路、开设道口、雨污水接口及占用绿地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京技管字〔1996〕211号发布,京技管字〔1999〕36号修订)   1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京技管〔2007〕42号)   1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京技管〔2015〕18号)   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内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措施的通告》   1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扶持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京技管〔2013〕61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