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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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2023〕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28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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