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本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上海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本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3〕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8〕2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