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九里亭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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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5〕5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九里亭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松江区人民政府: 沪松府〔2015〕10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设立九里亭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 一、九里亭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小涞港,南至沪松公路,西至G15高速公路,北至G50高速公路;面积约6.79平方公里。九里亭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九杜路333号。 二、九亭镇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小涞港,南与新桥镇接壤,西至北泖泾,北至沪松公路;面积约26.13平方公里。九亭镇政府驻地为康亭路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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