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富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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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5〕5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富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松江区人民政府: 沪松府〔2015〕10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设立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 一、广富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通波塘,西至油墩港,南至文翔路,北至辰花公路;面积约19.05平方公里。广富林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人民北路2456号。 二、对方松街道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通波塘,西至油墩港,南至G60高速公路,北至文翔路;面积约14.76平方公里。方松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人民北路11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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